linux shell 自定义函数(定义、返回值、变量作用域)介绍
发布于 来源 原文链接
60天前 有1个用户阅读过
linux shell 可以用户定义函数,然后在shell脚本中可以随便调用。下面说说它的定义方法,以及调用需要注意那些事项。
一、定义shell函数(define function)
语法:
[ function ] funname [()]
{
action;
[return int;]
}
说明:
1、可以带function fun() 定义,也可以直接fun() 定义,不带任何参数。
2、参数返回,可以显示加:return 返回,如果不加,将以最后一条命令运行结果,作为返回值。 return后跟数值n(0-255
实例(testfun1.sh):
#!/bin/sh
fSum 3 2;
function fSum()
{
echo $1,$2;
return $(($1+$2));
}
fSum 5 7;
total=$(fSum 3 2);
echo $total,$?;
sh testfun1.sh
testfun1.sh: line 3: fSum: command not found
5,7
3,2
5
从上面这个例子我们可以得到几点结论:
1、必须在调用函数地方之前,声明函数,shell脚本是逐行运行。不会像其它语言一样先预编译。一次必须在使用函数前先声明函数。
2、total=$(fSum 3 2); 通过这种调用方法,我们清楚知道,在shell 中 单括号里面,可以是:命令语句。 因此,我们可以将shell中函数,看作是定义一个新的命令,它是命令,因此 各个输入参数直接用 空格分隔。 一次,命令里面获得参数方法可以通过:$0…$n得到。 $0代表函数本身。
3、函数返回值,只能通过$? 系统变量获得,直接通过=,获得是空值。其实,我们按照上面一条理解,知道函数是一个命令,在shell获得命令返回值,都需要通过$?获得。
二、函数作用域,变量作用范围
先我们看一个实例(testfun2.sh ):
#!/bin/sh
echo $(uname);
declare num=1000;
uname()
{
echo"test!";
((num++));
return 100;
}
testvar()
{
local num=10;
((num++));
echo $num;
}
uname;
echo $?
echo $num;
testvar;
echo $num;
sh testfun2.sh
Linux
test!
100
1001
11
1001
我们一起来分析下上面这个实例,可以得到如下结论:
1、定义函数可以与系统命令相同,说明shell搜索命令时候,首先会在当前的shell文件定义好的地方查找,找到直接执行。
2、需要获得函数值:通过$?获得
3、如果需要传出其它类型函数值,可以在函数调用之前,定义变量(这个就是全局变量)。在函数内部就可以直接修改,然后在执行函数就可以读出修改过的值。
4、如果需要定义自己变量,可以在函数中定义:local 变量=值 ,这时变量就是内部变量,它的修改,不会影响函数外部相同变量的值 。
这些,是我在工作中,对linux ,shell 函数使用一些经验总结,有没有提到地方,欢迎交流!
以上部分转帖自http://www.cnblogs.com/chengmo/archive/2010/10/17/1853356.html
补充:通过其他参考资料学习总结,(未测试和实践)
function关键字最好省略,使用name() {}即可。
-- The End --